新闻中心

大通湖区市监局:查处一起假冒“益禾堂”商标

发布日期:2021-04-13 10:21

  (通讯员 冷国强 蔡泽鑫)3月17日,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假冒“益禾堂”注册商标当事人袁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,至此,在河坝城区遁形了近4个月的假冒“益禾堂”奶茶店打回原形,并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
  事情还要回到2020年8月,在河坝镇文化南路经营“辉辉奶茶”的袁某,由于诸多原因,生意一直不好,经营十分困难。为此,他四处寻找机会,总想扭转这一局面。他通过网络看到某公司“益禾堂”品牌的加盟费用较低,便与该公司协商后加盟了“益禾堂”品牌经营,先后投入11万余元,对店面进行了装潢改造,其中包括技术合作费39800元、设备费20000元、原材料费55000余元以及每年3000元的管理费,摇身一变成为了“益禾堂”奶茶店,生意也因品牌效应出现了明显转机。

  然而,就在他为此暗自庆幸时,2020年12月23日,“益禾堂”注册商标持有人武汉熠汇饮料科技有限公司一纸状告其假冒使用“益禾堂”注册商标,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,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也上门来了,这时的袁某不知所措。执法人员调查中看到该店的门头招牌、菜单、奶茶杯盖、墙上宣传海报均使用了“益禾堂”注册商标的文字、图案,当要求查看“益禾堂”注册品牌授权时,袁某却无法提供。执法人员认定该店涉嫌假冒“益禾堂”注册商标违法经营,当场责令袁某停止违法经营活动,并依法立案调查。经过多方调查,该局获得了袁某商标侵权的翔实证据,但考虑其主动配合调查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遂作出了没收侵权使用的纸杯、塑料袋等物件,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  注册商标是持有人智慧和劳动的结晶,拥有专用权,受法律的保护。袁某因贪图便宜,假冒“益禾堂”注册商标,不仅全部投资付之东流,还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,这是不是也给那些试图攀附假冒品牌商誉的经营者敲响了一记警钟。